|
3.经本公司服务人员与订购人确认阿里山旅游出发“日期”、阿里山旅游套装“名称”与阿里山住宿“饭店”无误后起,请于3天内汇款订金(总金额50%)。
户名:大馨旅行社有限公司
台新银行(代号812)嘉义分行
汇款帐号:202-101-0000-1824
*如需刷卡消费之旅客(免收手续费),本公司附有刷卡单可供下载列印,请填写完毕后并亲笔签名传真至本公司05-2867491(海外旅客亦可自行列印后填写完毕并亲笔签名,将其扫瞄成档案以E-mail回传即可)。
*使用国民旅游卡之旅客(免收手续费),可于列印刷卡单填写完毕后并亲笔签名且于指定栏位填写休假日期(亦指登录国民旅游卡登录日期),以便本公司办理国民旅游卡之相关事宜。 |